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聶鑫森:張競生的最后一個情人

來源:   時間 : 2017-02-28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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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提起二十世紀二、三十年代我國思想文化界的風云人物張競生,當下的讀者或許有些陌生。他生于1888年,廣東饒平人,為民國第一批留洋(法國)博士,1921年至1926年任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,為著名的哲學家、美學家、性學家、文學家和教育家。老友王開林在《新文化與真文人》一書中,專設(shè)《張競生:性博士》一章,說:“有人稱張競生是中國人口學和性學領(lǐng)域的拓荒者,這大致是不錯的,他倡導節(jié)制生育比馬寅初要早許多年,而高揭性解放性自由的大旗,更是先驅(qū)中的先驅(qū)。還有人稱張競生是中國文壇的一顆流星,是中國文化界和出版界的失蹤者,他失蹤了半個多世紀,在國內(nèi)圖書館中很難找尋得到他的著作。”

  張競生在北大任教期間,他的講義《美的人生觀》、《美的社會組織法》相繼出版,得到許多青年學子及名流如魯迅、周作人、林語堂等人的贊譽。但在當時封建道統(tǒng)壁壘森嚴的氣氛中,他的“情人制”、“外婚制”、“新女性中心論”、“節(jié)制生育”等觀點,在社會上引起普遍非議。尤其是他在報紙上發(fā)出關(guān)于個人性史的征文,然后選出七篇,配上序言和批語,公開出版發(fā)行,引得衛(wèi)道士們暴跳如雷、大加討伐。此集雖是“擺事實,講道理,對癥下藥,對國人的性蒙昧有撥云見日之效,卻不為保守派所容……”(見王文)

  此后,張競生離開了北大,再也無其他大學聘任。他開過書店,搞過翻譯、出版,在家鄉(xiāng)修公路、育園圃、辦農(nóng)校。解放后,任過廣東文史研究館館員。于1970年辭世,享年八十有二。這些年來,他的著作才陸續(xù)有出版社重印,如北京三聯(lián)書店2008年出版的《浮生漫談——張競生隨筆選》。

  張競生漫長的一生,有過由父親包辦的婚姻和自己選擇的婚姻,也有過一些精神上和實質(zhì)上的“情人”關(guān)系,但整體上看是坎坷甚多。他的兒子張超,在為《浮生漫談——張競生隨筆選》所作的代跋《漩渦內(nèi)外自浮沉》中,談到了母親于1952年春節(jié)后自殺的情況:“是時,土改正如火如荼,叔父已以惡霸地主罪名被槍斃……”而張競生“元宵后,突然音信斷絕”,在一種對新社會缺乏了解和極度的驚恐中,母親懸梁自縊,“雖經(jīng)人工呼吸,卻已回天乏術(shù)了”。當時的張競生靠著工資、稿費和朋友的幫助,“父兼母職”,撫養(yǎng)著幾個未成年的孩子。

  王開林在他的文章中說:“到了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初,張競生已經(jīng)六十多歲了,枯木逢春,老樹開花,經(jīng)人介紹,與南京的一位資深美女(37歲)建立戀愛關(guān)系,在張競生的倡議下,兩人在石頭城與五羊城之間頻頻鴻雁往返,張競生美其名曰‘通信試婚制’結(jié)果是有情人終成眷屬,算是徹底勾銷了張競生長期得不到一位知心伴侶的恨憾。”

  張超對其父的這段情感生活,在他的文章中專辟一節(jié)予以記敘,標題為“最后的情人和紅娘張次溪”。時間也有明確的界定:“1957年由情逾手足的摯友張次溪撮合,結(jié)識了徐娘未老的汪姨,這是他最后一位情人。”此時的張競生為69歲,汪女士37歲,兩人相差32歲。

  張超說:“張次溪是廣東東莞人,父是鴻儒,本人是史學家和文學家,對明史特別是袁崇煥的研究尤精,著述頗豐且多與此有關(guān)。”

  張次溪的父親張篁溪,曾師晚清經(jīng)學大師、湘潭名儒王闿運,與丹青大師齊白石出于同門。1920年張篁溪領(lǐng)著張次溪,于北京拜見齊白石,爾后張次溪躋身于齊的弟子之列,寫過不少宣傳、評價齊的文章。因此,在《齊白石辭典》中,皆有張氏父子的條目。

  張競生對于她和汪女士的這段情感經(jīng)歷,寫有《情人手抄本》一篇長文,共分四段,每段標明寫作日期,分別為:“1957年3月4日”、“1957年3月9日”、“1957年3月10日”、“1957年3月13日”。據(jù)文中記載:“在三個多月的彼此近百封信中,我們彼此已經(jīng)極深度地與極廣度地了解對方的情緒和要求了。”由此可推測,張次溪牽線讓他們相識,應是1956年的歲末或1957年的肇始。

  文中寫到北京友人張次溪 “與我情同兄弟,而有豐富的學問與見識的他與我愛人(汪女士)是通家,而極佩仰她的。”對汪女士則多有介紹:“是南京有名數(shù)的美人。她極聰敏而又俠義”;“她是‘私生女’”,在出生十天后被人收養(yǎng);成人后為商人婦,不久又離婚”;“為了生活與供養(yǎng)二位養(yǎng)父母所迫,曾在一年間的短期內(nèi),為舞女的生涯”;“戀過愛但未成連理,為生計去大門第當保姆”……這些文字,表達了張競生對汪女士的愛戀、渴求和消除誤會,以及他對愛情、婚姻的種種見解,熾烈、纏綿、動人。一個年近七十的老人,儼如一個墜入愛河的青春年少。這種書來信往的傾訴需求,張競生稱之為“通訊試婚制”。他們信中多次談到日后的“同居”問題,沒有涉及領(lǐng)取結(jié)婚證、舉行結(jié)婚儀式等事。

  張次溪在撮合他們時,需要兩頭聯(lián)系,既要勸說又要解惑釋疑。如勸說汪女士克服“任性”的毛病,如何當好張競生五個孩子的繼母,料理好貧困中的家事。“那位介紹的友人在信中勉勵她為‘賢妻良母’。她在許多信中真誠表示極端愛惜我的兒子,當做親生的對待。這使我極滿意。”在此文的結(jié)尾,張競生說:“在幾日內(nèi),她就來與我同居了。我將于同居后再來寫一切的事情吧……她定在明早到達廣州了。”按文章最后一段標示的日期為“1957年3月13日”推測,汪女士應是3月14日到達廣州。

  “同居”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,認為是不領(lǐng)取合法手續(xù)的非正常婚姻關(guān)系,可見張、汪二人是敢于蔑視傳統(tǒng)道德的先行者。

  張、汪二人既浪漫又溫馨的夫妻生活,卻未能堅持兩個月,這是令人驚詫的。張超在《漩渦內(nèi)外自浮沉》一文中說:“在學校住宿的我回家第一感想是凌亂的屋子變了樣,兩個幼弟親熱地呼之為‘媽媽’,老父臉上常掛著幸福的微笑。我正慶幸有個完整的家,但我和兩個大的弟弟又實在無法像兩個小弟那樣叫她媽。據(jù)說也是促成她成為第二個‘娜拉’的原因之一,這事很讓我悔恨不已。”同時,張超評價汪女士 “她確善于持家并精于女紅,是上得廳堂、入得廚房的人物。閑時還認真練毛筆字。但若接觸稍久,也能覺察她老于世故,視經(jīng)濟為首要的內(nèi)心世界。”又說 “她的出走太突然,對年已七旬的老父打擊極為沉重。曾寫下‘她是仙姬還是妖魔’的慨嘆。”

  張競生與汪女士這段浪漫、溫馨的愛情生活,之所以很快結(jié)束,自然與張超所說的懂事的孩子難以接受繼母,是此中原由之一。但我揣測還有張超未曾涉及的因素:其一,在當時不辦理任何婚姻手續(xù)的“同居”,恐怕會被人視為“另類”,何況男女年紀相差又三十有余,更是令人不可理解,政治壓力與社會輿論在當時是不可寬諒的;其二,是經(jīng)濟原因,張競生的工資、稿費,要擺平一個七口之家實為難事,何況汪女士還有養(yǎng)父母需供養(yǎng)衣食,經(jīng)濟上的壓力夠大了。婚姻的真情與浪漫,既需要社會的寬宥,尤需有足以支撐的經(jīng)濟基礎(chǔ),否則,只能抱憾而終。“真是好景不長,未及兩月,她忽然不辭而別,過了一段時間才回來收拾行李,只字不言原委及去向。”而“那位熱心的紅娘為此深感抱愧,當事人反而百般寬慰。”(張超《漩渦內(nèi)外自浮沉》)

  自1957年后,張競生一直是獨守寂寞,乃于1970年辭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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